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阅读

师教质量〔2021〕12号

各学部院系:

为激励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校级名师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现为我校在职教师,或学校返聘的已退休教师(由所在单位出具返聘证明)。

3.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4.具有10年以上(含)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8-2020年度(或2018-2021学年度),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5.评选指标详见《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

教师填写推荐表(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复印件: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教务系统格式二),课堂教学评教结果,获奖证书,教改项目和科研项目批准书,以及论文和专著的封面及目录页等。

2.学部院系推荐

学部院系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真实。经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填写审核和推荐意见。

各学部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推荐2人的,需进行排序。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方式

不超过10人。纳入学校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4月22日前,向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各1份,同时将word版和签章后的PDF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211

教务部 

2021年4月9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3: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2. 附件4: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3. 附件1: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4. 附件2:第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