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1〕141号
各相关部院系:
为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各部院系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本部院系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各项工作。
人员构成及工作分工如下:
1.总负责人:建议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负责人:建议由学科教学论老师担任,负责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出题、阅卷和成绩登记等工作。
3.工作联系人:与教务部对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各项工作,传达学校通知,收集报送相关数据。联系人需加入2022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微信工作群。
4.思想品德审核负责人:建议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担任,负责学生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的审核。
请各部院系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前将“2022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统计表”(附件1)报送教务部(电子版)。
二、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专业及其过程性考核方案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可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包括:
1.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含学籍在北京的珠海校区学生)和公费师范生。
2.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3.公费师范生是指与我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
部院系按专业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
1.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教师教育类课程成绩合格。
3.完成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且成绩合格。
注:教育类研究生实习要求参考教务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师教培养〔2021〕89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师教培养〔2021〕90号)两个通知。
4.专业课程成绩合格。
5.完成不少于20课时的教育部推荐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学习,填写“2022届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考核表(学生使用)”(附件5)。
请各部院系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将“2022届培养过程性考核方案表”(附件2)报送教务部(纸质盖章及电子版)。
过程性考核方案经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由部院系面向学生公布。
三、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报名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笔试测试。学生参加测试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二级学科)一致。
请各部院系组织学生在“教务服务平台”http://ss.jwb.bnu.edu.cn/core完成线上报名,审核确定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环节的学生信息、测试学段和学科。
笔试报名时间预计2021年11月中上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落实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工作
1.命题分工
不同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分别由不同的部院系负责统一命题和阅卷。原则上,中学教育各专业由本科专业所在部院系负责;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类专业由教育学部负责。
所有申请同一学段和学科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均参加相应学段和学科的统一测试。
2.命题要求
部院系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按照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落实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工作。
考试时长:60分钟。
计分方式: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请各部院系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前将“2022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命题试卷及标准答案模板”(附件3)报送教务部(纸质盖章及电子版)。
3.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上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阅卷及成绩报送
承担命题工作的部院系负责阅卷并按照“2022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单模板”(附件4)的格式报送成绩。阅卷工作完成后,各部院系负责本单位学生成绩网上登记。
阅卷及成绩报送工作暂定2022年1月中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及审核
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届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过程性考核。
2.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或通过国考笔试考试(幼儿园和小学2科,初、高中和中职3科),且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注:需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学生,如加试为国考已开科目,需按平台提示上传国考笔试成绩。
请各部院系对本单位报名学生进行审核。
考核报名时间暂定2022年3月上旬,在“教务服务平台”线上报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信息核对
学校审核通过后,部院系在“教务服务平台”下载本单位“2022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信息核对表”。考核表中的信息是学生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后续进行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要求准确无误,需由学生本人核对并确认签字。
信息核对暂定2022年3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印发证书
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报送我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经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印制《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发放至各部院系。
后续工作如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
杜春光 统筹负责、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58802413
电子邮件:ducg@bnu.edu.cn
李 烨 材料提交、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58802854
电子邮件:liye09@bnu.edu.cn
附件:
1.2022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统计表
2.2022届培养过程性考核方案表
3.2022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命题试卷及标准答案模板
4.2022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单模板
5.2022届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考核表(学生使用)
6.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实习证明模板(学生使用)
注:附件6为成绩单中无教育实习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使用
教务部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