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教学各环节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3  阅读

各位老师,同学:

因疫情影响,开学时间待定,特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各环节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本、研实践类课程

1.对于实验、实习等需要特定教学条件的实践类课程,在不影响学生毕业的情况下,可采取缓开,或由开课单位提出替代性方案;

2.建议实验课理论授课部分可由主讲教师采取远程教学方式开展;

3.鼓励利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和虚拟实验项目,开展虚拟实验教学,应充分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资源(网址:http://www.ilab-x.com/)。

二、本科毕业论文

1.正式开学前,本科毕业论文采取远程指导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与学生可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沟通论文撰写情况,确保论文撰写质量;

2.对于因疫情不能及时开展与毕业论文相关的实验或实践调查的同学,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和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在征询指导教师意见后,部院系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同意,可变更论文题目、研究内容等,部院系应做好变更材料的存档工作;

3.按照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将于5月进入答辩阶段,部院系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学校要求,安排好学生的论文查重和答辩等工作,针对部分无法如期返校学生制定远程答辩预案。

三、本科生三级大学生科研项目

1.2020年创业项目立项工作

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的通知》(师教培养〔2020〕4号)要求,学生应在2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部院系,部院系应于3月6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

目前该项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学生于3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到所在部院系,部院系于3月20日前电子版汇总后提交至教务部,学校将采取电子评审方式,确定批准立项的项目。

2.2019年创新项目及2018年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师教培养〔2019〕149号)要求,学校将对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市级和国家级创新项目,2018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因疫情影响,通知中提及的项目不做中期检查要求,各项目主持人应按照项目计划进入下一阶段的项目研究工作并做好结项准备。

3. 2019年创新项目及2018年创业项目结项工作

项目结项时间暂定不变,仍为6月初提交结项材料(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开展项目研究、完成项目结项的,可申请延期结项或变更研究内容。

(1)延期结项

学生项目组全体成员与导师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报部院系审批,教务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长不能超过1个学期。

(2)变更研究内容

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的,如社会调查、实验研究等,经导师同意可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报部院系审批,教务部备案。申请变更研究内容的项目不能同时申请项目延期。


如对实践教学各环节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有疑问,可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本研实验课程、毕业论文及科研项目:冉老师 ranlinan@bnu.edu.cn

本、研专业实习:李老师 liyuebnu@bnu.edu.cn

师范生实践教学环节:杜老师   ducg@bnu.edu.cn


教务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