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1〕28号
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承担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我校实际,我校预计自3月17日(周三)起恢复线下教学。按照学校确定的本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将3月17日之后课程教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生均在校的课程
该类课程全面恢复线下教学,师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后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按照防疫工作的要求执行。如果春季疫情发生变化,相应的教学班可随时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转换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甚至完全的线上授课。
二、教师因疫情防控无法到校的课程
当任课教师因疫情防控无法来校授课时,该教学班可继续在线授课模式,教师或助教应向学生说明情况,指导学生按照原上课时间进行线上教学。开课单位将在线教学的课程清单向教务部备案。
三、学生因疫情防控无法到校的课程
当教学班内大部分甚至全部学生都无法到校时(例如面向留学生开设的课程),该教学班可继续采用在线授课模式,由开课单位将相应的课程清单向教务部备案。
当教学班内少量学生无法到校时(含国内学生及留学生),该教学班应采用线下授课模式,同时教师和助教应做好对未到校学生的在线教学,具体形式可采用课堂直播、录播等,并借助相关的教学平台提供课程资料和答疑指导。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进行线下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纳入在校生管理;自行解决住宿的学生,纳入校园防控体系,具体掌握校外住宿地点及往返学校方式,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提倡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要入校上课的,纳入校园防控体系,具体掌握校外住宿地点及往返学校方式,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五、课程调整和在线教学备案
因疫情防控之外的原因,教师或学生无法按照课表开展课程教学的,按照正常程序履行停调课、补课、请假等手续。
请各培养单位关注师生的返校情况,于3月17日前,将需要继续在线授课的教学班清单,提交电子表格给教务部联系人备案(模版见附件)。
联系人:王嘉钰 wangjy@bnu.edu.cn
附件:需要继续在线教学的教学班情况备案表(从学校信息门户下载)
教务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