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疫情期间师生远程教学的提醒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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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应当以饱满、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学习,遵守教学秩序,根据授课教师课程安排及时完成学习内容。
2、学生对授课教师的课程视频、音频、课件、电子教材等资料要恰当使用,不得在未征得授课教师同意的情况下随意传播和非法使用,不得在未征得授课教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远程课堂录制。
3、学生应当尽快确定课程修读,不得利用延长的选课时间随意、频繁进行选、退课操作。
4、授课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发表不当言论或传播不当资料。
5、授课教师应当掌握学生远程学习状态,加强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及时给予远程指导。